Workflow
OKE(688308)
icon
Search documents
欧科亿(688308) -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修订)
2025-07-17 09:46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 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 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如有)。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 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 市场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二)《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所列重大事件; (三)中国证券监 ...
欧科亿(688308) -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
2025-07-17 09:46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 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委员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五条 主任委员和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
欧科亿(68830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
2025-07-17 09:46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主体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 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股份管理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 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 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章 程》和其所作承诺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 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欧科亿(68830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2025-07-17 09:46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株洲欧科亿数控精 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 第三条 公司证券法务部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部门。本制度由信息披露事务部门制订,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 董事会应当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 性,以及信息 ...
欧科亿(688308) - 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
2025-07-17 09: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株洲欧科 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五)监督、检查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六)评估公司的治理状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
欧科亿(688308) - 公司章程(修订)
2025-07-17 09:46
章 程 二○二五年七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5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1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4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1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4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28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1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3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3 ...
欧科亿(688308) - 总经理工作规则(修订)
2025-07-17 09: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 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 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总经理的董事会审议总经理受聘议案的时间 ...
欧科亿(68830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
2025-07-17 09:46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 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主任委员和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 本工作规 ...
欧科亿(68830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2025-07-17 09:46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 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方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子公司对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适 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子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递交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之前,应提前 5 个工 作日向公司进行书面申报。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 风险。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 ...
欧科亿(688308)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
2025-07-17 09:46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 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财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