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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信安(688489)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1-08 16:00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一月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 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 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 ...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5-01-01 18:38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经初步预计,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各期经营业绩有所影响,但与此同时,本激 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的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 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1)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变更本激励计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或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内任职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仍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但是,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 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的,或因上述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的劳动关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 ...
三未信安(688489)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1 16:00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02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 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新锋女士主 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 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 ...
三未信安(688489)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4-12-31 16:00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核查意见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 ...
三未信安(688489) - 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12-31 16:0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激励对象名单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1 | 胡杰 | 管理人员 | | 2 | 李国 | 管理人员 | | 3 | 朱家雄 | 核心骨干员工 | | 4 | 杨宝昆 | 核心骨干员工 | | 5 | 马晓艳 | 核心骨干员工 | | 6 | 张钊 | 核心骨干员工 | | 7 | 张伟 | 核心骨干员工 | | 8 | 王国强 | 核心骨干员工 | | 9 | 孟小林 | 核心骨干员工 | | 10 | 卢灿 | 核心骨干员工 | | 11 | 王玉福 | 核心骨干员工 | | 12 | 林绵雄 | 核心骨干员工 | | 13 | 俞华辰 | 核心骨干员工 | | 14 | 李正华 | 核心骨干员工 | | 15 | 刘娟 | 核心骨干员工 | | 16 | 李莹 | 核心骨干员工 | | 17 | 李建华 | 核心骨干员工 | | 18 | 刘兴卫 | 核心骨干员工 | | 19 | 吴锦超 | 核心骨干员工 | | 20 | 刘涛 | 核心骨干员工 | | 21 | 李聪 ...
三未信安(688489) - 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12-31 16:00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其通过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 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 ...
三未信安(688489)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1 16:00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01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张岳公先生主持,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 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 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三未信安(688489) - 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12-31 16:00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北京江南天安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南天安")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制定并拟实施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 ...
三未信安(688489)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31 16:00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5、9、10、13、17层 邮政编码:100022电话 (Tel):86-10-65219696 传真(Fax):86-10-8838186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法律意见书 致: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未信安或公司)委托,指派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2018 年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股份激励计划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三未信安(688489) - 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4-12-31 16:00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证券代码:688489 公告编号:2025-003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未信安"或"公司")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公司 2024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总数为 740,000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4,768,476 股的 0.64%。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江南天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天安")员工的积极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发展,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