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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诚科: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01 12:5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诚科"或者"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1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00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706,300,000.00元,扣除各项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冬梅)
2024-04-01 12:52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徐冬梅)作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华海诚 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华海诚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冬梅女士,1966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01 12:52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海诚科")于 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 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使用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 下: 三、本次使用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01 12:52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共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陈建忠 先生、独立董事徐冬梅女士、非独立董事陶军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陈建 忠先生担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内控机制的监督、检查与评价职能,提 出内控机制存在的缺陷和改进建议,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内控机制建设与内控制度 执行情况。管理层根据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研究和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和纠正措施,并责成专人组织落实。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依法规范地履行职责,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 审议事项8项,对定期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等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4-04-01 12:52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赵建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建坤先 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建坤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 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东山)
2024-04-01 12:52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周东山)作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华海诚 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 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01 12:52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1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2660号
2024-04-01 12:52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www.zhcpa.cn (2011) 目 景 | | | 页 次 | | --- | --- | --- | |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1-2 | | 二、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 |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10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01 12:52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会计 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海诚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基本原则,决策权限和程序,规定 了关联交易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是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处理关联交易 活动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诚实信用的原则;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回避表决的原则,包括: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的关联方,在股东 大会上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审议某关联交易事项时,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 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四)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士发表独立意见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与公司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协议,应当遵循: (一) 任何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二) 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 第五条 ...
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4-01 12:52
公司董事人数以及独立董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徐冬 梅女士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 徐冬梅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冬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徐冬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建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赵建坤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