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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科轨道(688569) - 铁科轨道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9:46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3 号——科创属性持续披露及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存放、使用和管理,做到 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 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 ...
铁科轨道(688569) - 铁科轨道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9:46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开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铁科轨道(688569) - 铁科轨道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9:46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 司依法合规运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的比例不得 低于三分之一。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三)董事会授 ...
铁科轨道(688569) - 铁科轨道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9:46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及《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 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 ...
铁科轨道(688569) - 铁科轨道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2025-09-29 09:46
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 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控股的中国铁路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切实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防止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对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 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具体负责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 范化解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财务公 司经营情况,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第二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平 等原则,保证公司的财务独立。 第三条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不得违反有关规定通过与财 ...
铁科轨道(688569) - 铁科轨道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9:46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式 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公司的关联交易 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以任何方式 隐瞒关联关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铁科轨道(688569) - 铁科轨道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9:46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进一步 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铁科首钢轨 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 ...
铁科轨道(688569) - 铁科轨道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9:46
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其他投资。 长期投资是投资期限超过 1 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 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合伙企业、自然人成立合 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为北京铁科首 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扩大再生产提供资金和其他方面 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指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 ...
铁科轨道(688569) - 铁科轨道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9-29 09:45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北京铁科首 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已连续多年 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就选聘2025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公开招标,根据招标结果,公司拟聘任 北京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财光 华进行了沟通,中兴财光华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北京兴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9月29日 ...
铁科轨道(688569) - 铁科轨道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9-29 09:45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 务协议》。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综合授 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公司 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含 利息)每日不超 1.5 亿元人民币;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余额每日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金融服务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 3 年。 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