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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邦电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23-08-28 10:2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冯柳江为北京煜邦电 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 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 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 5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 ...
煜邦电力: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08-28 10:2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 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科创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 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 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 ...
煜邦电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08-28 10:2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煜邦电 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电力"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煜邦电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10.806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1,080.6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16.0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0,364.53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 ...
煜邦电力: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08-28 10:26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 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所规定 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及时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 足委员人数。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按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经董事会批准后 成 ...
煜邦电力: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08-28 10:2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 (三) 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 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 书; (五) 公司现任监事; (六)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 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
煜邦电力: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3-08-28 10:2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及 其子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北京煜邦 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 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
煜邦电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2023-08-28 10:2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冯柳江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 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 10 名股东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 司前 5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 ...
煜邦电力: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3-08-28 10:2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 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为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 保密工作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
煜邦电力: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28 10:26
二、董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 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 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 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为"《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 |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半 ...
煜邦电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8 10:26
一、关于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 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所审议事项。 二、关于提名冯柳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调整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冯柳 江先生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独立董事候选人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