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CONSYS(688788)
icon
Search documents
科思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9 11:01
第五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 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独立董事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科 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 ...
科思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3-12-29 11:0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 常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登记 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科 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科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 ...
科思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9 11:0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有关规定和《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常设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 职权范围行使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 ...
科思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29 11:0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增强公司决策的独立性和科学性,更好地保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 允性;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在就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 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五)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 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本条规定的交易和日常 ...
科思科技: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3-12-29 11:01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 投资者、媒体、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的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 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的工作。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 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 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 媒体、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 ...
科思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9 11:01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 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1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 ...
科思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9 11:0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委员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的,或者独立董事 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公司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
科思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2023-12-29 11:0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 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 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以及分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 分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 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一)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要求; ...
科思科技: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3-12-29 11:0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所界定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 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 ...
科思科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
2023-12-29 11:0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 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 业务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