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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思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9 11:01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7 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 5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1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 ...
科思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9 11:0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委员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的,或者独立董事 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公司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
科思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2023-12-29 11:0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 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 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以及分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 分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 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一)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要求; ...
科思科技: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3-12-29 11:0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所界定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 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 ...
科思科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
2023-12-29 11:0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 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 业务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 ...
科思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29 11:0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科创板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科 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 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 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
科思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1:01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监管新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修订和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56)。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 由董事长刘建德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 ...
科思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9 11:0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中的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
科思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以及修订和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29 11:01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以及 修订和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序号 |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 | |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 |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 | |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 |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 | | |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 |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 | |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 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 | | | 会将收回其所得的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 | 1 | 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 将收回其所得的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 | | 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 | 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
科思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29 11:0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中的独立董 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委员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的,公司应当自前 述事实发生之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