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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4-12-11 11:3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 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上市公司"或"公 司")拟支付现金购买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持 有的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新发投"、"标的公司")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本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审慎判断,就本次交易是否符 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标的公司除持有新疆 宜化 39.403%股权外,不从事具体的经营业务,亦无其他对外投资。 新疆宜化主 ...
湖北宜化: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2024-12-11 11:3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支付现金购 买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宜昌 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标的资产")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审阅公司提 供的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和本次资产评估的相关材料,就本次交易的评 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 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评估机构,聘请的矿业权评估机构湖 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为经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备案的专 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 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专 业收费外的其他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 ...
湖北宜化: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12-11 11:3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2、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审阅机 构、资产评估机构(含矿业权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上市公司通过与上述中介 1 机构签署保密协议或由上述中介机构出具保密承诺函等方式,对保密信息的范围 及保密责任作出明确约定。 3、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 知情人名单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上市公司"或"公 司")拟支付现金购买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持 有的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本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 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上市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
湖北宜化: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12-11 11:3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 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公司"或"上市公 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宜昌新发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湖北宜化委托, 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 市类第 1 号》(以下简称"《指引》")的相关规定,就《指引》中涉及的相关 事项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专项核查意见中所引用的简称和释义,如无特殊说明,与《湖北宜化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释义相同。 一、上市后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 毕的情形 (一)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查阅公司定 ...
湖北宜化: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2024-12-11 11:34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11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一般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交易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能 否获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 向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拥有的宜昌新发产业 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 议 通 过 了 本 次 交 易 相 关 议 案 , 具 ...
湖北宜化: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12-11 11:3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支付现 金购买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持有的宜昌新发产 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本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 提示性公告》,2024 年 8 月 30 日为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第 1 个交易日,2024 年 8 月 2 日为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第 21 个交易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深证 综指(399106.SZ)、WIND 化工指数(882101.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 股价/指数 | 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第 21 个 | | 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第 | | | 1 个 | 累计涨 | | --- | --- | --- | --- | --- | --- | --- | --- | | | 交易日(2024 年 2 日 ...
湖北宜化: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12-11 11:34
本次重组前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的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前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前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的 专项核查意见 德恒 01F20241406-03 号 致: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宜化""公司""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购 买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所持宜昌新发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出具《北京德恒律师 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 的专项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本专项核查意见")。 对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 ...
湖北宜化: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4-12-11 11:34
3.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 第(三)项的规定。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持有的宜昌新发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新发投"或"标的公司"或"标的资 产")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 慎的自查论证,具体说明如下: 1.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 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宜昌新发投 除持有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39.403%股 权外不从事具体业务,新疆宜化生产经营已取得必要的经营资质,具 体参见《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 ...
湖北宜化: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2024-12-11 11:3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 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公司"或"上市公 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宜昌新发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单位:万元 | 序 号 | 类型 | 标的资产 | 金额 | 审议程序 | 相关时点 | | --- | --- | --- | --- | --- | --- | | 4 | 出售 | 公司位于宜昌市猇亭化 工园区的合成氨装置部 |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 | 2024 年 5 ...
湖北宜化: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4-12-11 11:3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北宜化") 拟支付现金购买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 持有的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标的资 产"或"宜昌新发投")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不适用第四 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 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 4. 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关于经营者集中申 报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以不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一) 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