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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9 04:14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6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件之一: | | --- | --- | | |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 | | | 净资产; | | |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 | | | 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 | |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 | | | 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 | | |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 | 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 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 | 会:...(六)独立董事提议时;... | 会:...(六)全体独立 ...
金圆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12-29 04:14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范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管理事务的主要负责人。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 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及公司 ...
金圆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12-29 04:14
第一条 为保证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及 时、准确、完整,改善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年12月份修订) 第一章总则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三)重大交易事项,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以下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 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日常负责人是董事会秘书,日常办事 机构是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的具 体协调工作;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开展重大信息的归集和管理工作,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向董事会报告 ...
金圆股份: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涉及的单项资产资产评估报告
2023-12-29 04:14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 拟转让资产涉及的单项资产 资产评估报告 天源评报字〔 2023 〕第 0667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TIANYUAN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3333020139202300434 | | --- | --- | | 合同编号: | 1000086132-2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天源评报字(2023)第0667号 | | 报告名称: | 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涉及的单项资 | | | 产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结论: | 101,379,300.00元 | | 评估报告日: | 2023年10月31日 | | 评估机构名称: |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签名人员: | 胡敏汉一(资产评估师) 会员编号:33180055 许凌峰 30 (资产评估师) 会员编号:33220033 | | | (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 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 ...
金圆股份: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3-12-29 04:14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份修订)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本公司接待和推广的 行为,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接待与推广事务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直接责任人为董 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是负责接待与推广事务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本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和推广活动中,应严格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不 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三)保密原则。公司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 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 ...
金圆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29 04:14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份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加 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明确独立董事在公 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条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 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每年对独 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
金圆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9 04:14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程序,维护全体股东的全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 ...
金圆股份: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3-12-29 04:14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3年12月份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经营管理符合公司总体战略发展方 向,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订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持有的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50%以上的子公司;持 股比例虽然不足50%,但可以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 他安排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能 第三条 公司对子公司行使统一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并依据整 体制度规范的需要,有权督促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对各子公司享有如下权利: (一)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依照法律、法规及子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 ...
金圆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9 04:14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金圆环保股份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份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 ...
金圆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9 04:14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份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资产 全安,降低公司的财务和经营风险,建立健全公司的约束机制,明确公司监事会 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 律、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及监事会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执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 予的监督职能,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 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 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成员3人,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任期从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四条 监事会成员中股东监事2人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