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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000601) -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3 14:31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 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广东韶能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或称本 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全体股东所组成的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 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的重大 事项进行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股东会,对以下问题 出具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本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1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 ...
韶能股份(000601) -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3 14:31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1 第一章 总 则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 策作用,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公司在规范中发 展,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合法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广东韶能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和股 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至二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比例 的独立董事。 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
韶能股份(000601) -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3 14:31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股 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
韶能股份(000601) -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3 14:31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门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1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5名 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 计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 ...
韶能股份(000601) -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7-03 14:31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经营机 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薪酬考核体系,建立股东与经 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制定了《广东韶能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为保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 业绩 ...
韶能股份(000601) -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07-03 14:30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 年) 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增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 者树立长期和理性投资理念,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等文 件要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投资发 展规划、业务开展情况、经营业绩、经营现金流量、财务状况等因素, 拟制订《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经营现金净流量、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 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本股东回报 规划,旨在建立明确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充分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 ...
韶能股份(000601) -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5-07-03 14:30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公告编号:2025-050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 日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发行过程中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 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发行的发行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
韶能股份(000601)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3 14:30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 | --- | --- | |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 |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 |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 |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 |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 | | | 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 |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 | | |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 | |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 | | | 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 | 新增 | 人因为执行 ...
韶能股份(000601) -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07-03 14:30
证券简称:韶能股份 证券代码:000601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 本可行性分析报告所述词语或简称与《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中 16 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现将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为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 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 1、补充营运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在遵循可持续有效发展的原则基础上,公司已形成清洁可再生能源(新能源)、 生态植物纤维制品、精密(智能)制造三大业务板块,按照"提质、降本、增效" 方针,紧紧围绕三大板块有序拓 ...
韶能股份(000601) -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2025-07-03 14:30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公告编号:2025-048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20 日,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公司最近 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 集资金的情况。 因此,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 日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 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 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