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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联:关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12:26
法律意见书 2023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联文旅")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计划执 行完毕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的出具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是根据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已经存在的有关 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且是基于本所对公司执行重整计划 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作出的,对于出具法律 意见至关重要而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 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和口头确认; 2.本法律意见中对于有关专业文件之内容的引用,并不表明本所对该等专业 文件以及所引用内容和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 ...
*ST新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2023-12-29 12:26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 新联 公告编号:2023-1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联文旅")、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长沙新华 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分别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 《民事裁定书》〔(2023)京 01 破 389 号之一、(2023)京 01 破 390 号之一、 (2023)京 01 破 391 号之一〕,裁定确认公司、新华联置地、长沙铜官窑重整计 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及上述 2 家子公司重整程序。 一、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23 年 11 月 14 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 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 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 ...
*ST新联:关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3-12-29 12:22
关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3 年 11 月 14 日,贵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文旅"或"公司")重整案,对新华联 文旅、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长沙 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 破产重整进行协调审理,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新华联文 旅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3 年 12 月 15 日,贵院依法裁定 批准《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 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文旅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及重整计划,由新华联文旅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 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根据新华联文旅提交的《关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重整计划 已执行完毕,管理人现将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情况向贵院报告如下: 一、执行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管理人严格监督新华联文旅按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和期 限落实各项执行工作。根据重整计划的 ...
*ST新联: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3-12-26 09:16
2023 年 11 月 14 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 《民事裁定书》〔(2023)京 01 破申 461 号〕,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 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0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因本节规定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根据上述 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 新联 公告编号:2023-140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 ...
*ST新联: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2023-12-25 09:26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 新联 公告编号:2023-139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12 月 23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38)。因实施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股权 登记日当天 2023 年 12 月 25 日停牌 1 个交易日。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 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37)。鉴于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权登记日当天(2023 年 12 月 25 日)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 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即 1.69 元/股,该 收盘价低于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 5.25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3 年 12 月 26 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不作调整。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ST新联:关于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
2023-12-22 10:56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5月18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新华联")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 《决定书》〔(2023)京01破申461号〕及〔(2023)京01破申461号之一〕, 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 临时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工作。 2023年11月14日,北京一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3)京01破申461 号、(2023)京01破申1006号、(2023)京01破申1007号〕及《决定书》〔( 2023)京01破389号、(2023)京01破390号、(2023)京01破391号〕,裁定受 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华联置地" )、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 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3家公司的管理人。 2023年12月14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新华 ...
*ST新联: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2 10:56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 新联 公告编号:2023-137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鉴于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当天(2023 年 12 月 25 日) 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即 1.69 元/股,该收盘价低于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 5.25 元 /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3 年 12 月 26 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不作 调整。本次转增股份上市日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根据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96,690,42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20.9582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 增 3,975,124,620 股。转增后,新华联总股本将增至 5,871,815,040 股(最终转增 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 ...
*ST新联: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2 10:51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 新联 公告编号:2023-138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执行《新华联文 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以新华联 1,896,690,420 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20.9582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3,975,124,620 股。转增后,新华联总股本将增至 5,871,815,040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 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 登记日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转增股份上市日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 为实施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股票简称:*ST 新联,股票代码:000620)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 项的股权登记日当天即 2023 年 1 ...
*ST新联:关于控股股东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3-12-21 11: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 一致。 一、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概述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联文旅")控 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 产重整。2022年8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 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破产重整案,并于 2022 年 9 月 7 日指定新华联控股管 理人。2023 年 4 月 14 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矿业 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 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并于 2023年 4月 17日指定新华联控股管理人担任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 并重整管理人。具体事项及进展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 获得法院受理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 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暨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 ...
*ST新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023-12-19 11:08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 10 层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 2023 年 12 月 19 日 1 上市公司名称: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新联 股票代码:0006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和批准,本报告书的签署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 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 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