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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集团(000632) -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2025-10-29 11:00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99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3、涉案的金额:约 61,162.71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诉讼 最终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集团"、"公司")于近日收到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传票,福州榕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榕投") 就与三木集团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将相关 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1)原告:福州榕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收到传票,将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2)被告: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三木置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乐三木置业")、福建武夷山三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武夷山三木实 ...
三木集团(000632) - 三木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认 同;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的 ...
三木集团(000632) - 三木集团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29 10:2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各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期货、 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 、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 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 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应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从事的金融 衍生品交易以人民币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和掉期(包括汇率掉期和利率掉期) 、货币互换等业务为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第四条 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应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 第五条 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必须以各自法人的名义并在自有账户中进行 ,不得使用他人账户。 第二章 金融衍 ...
三木集团(000632) - 三木集团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3
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 中国·福州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三)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根据《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 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货币 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外部主体提供资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借款或委托贷款; (二)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 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于按本制度执行: (一)公司为持股比例超过 50%且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 ...
三木集团(000632) - 三木集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经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木集团") 和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及其信息披露工作,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规模应与其资产结构相适应,不得影 响其自身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六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在进行证券投资前,应确保相关经办人员熟悉相关证券投 资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 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规的操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等二 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 ...
三木集团(000632) - 三木集团社会责任制度
2025-10-29 10:2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 中国·福州 二〇二五年十月 社会责任制度 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 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 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 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债权人和职工 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 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通过贿赂、走私等 非法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等 ...
三木集团(000632) - 三木集团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0:2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 中国·福州 二〇二五年十月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规范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三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研究和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 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即总经理,以下统称 总裁)、副总裁(即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人员。 第四条 ...
三木集团(000632) - 三木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0:2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 中国·福州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及其实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和审 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 ...
三木集团(000632) - 三木集团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2025-10-29 10:2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协助董事会秘书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 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询问)、服务工作。 第六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及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 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 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 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 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经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
三木集团(000632) - 三木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2025-10-29 10:2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经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应 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 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 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章 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可 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以及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应当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依法科学应对,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预防为主、 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分、子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的范围 第五条 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