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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关于延长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
2024-08-12 10:14
关于延长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0 亿元(含)的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34 号文"。 根据《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 15:00 至 18:00 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 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 最终票面利率。 因簿记当日市场波动较大,经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及所有簿记 参与方协商一致,将簿记建档结束时间由 2024 年 8 月 12 日 18:00 延长至 19:00。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延长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之 盖章页) 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延长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 ...
河钢股份:2024年度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
2024-08-09 11:11
2024 年度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报告 项目负责人:刘 莹 yliu02@ccxi.com.cn 编号:CCXI-20241569M-02 2024 年度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报告 声 明 跟踪评级安排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06 月 17 日 * [16] A. A. K. 本次评级为委托评级,中诚信国际及其评估人员与评级委托方、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其他影响本次评级行为独立、 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本次评级依据评级对象提供或已经正式对外公布的信息,以及其他根据监管规定收集的信息,中诚信国际按照相关 性、及时性、可靠性的原则对评级信息进行审慎分析,但中诚信国际对于相关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 确性不作任何保证。 中诚信国际及项目人员履行了尽职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本次评级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国际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方法、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受评级委托 方、评级对象和其他第三方的干预和影响。 本评级报告对评级对象信用状况的任何表述和判断仅作为相关决策参考之用,并不意味着中诚信国际实质性建议任 何使用人据此报告采 ...
河钢股份: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4-08-09 11:11
| 注册金额 | 人民币。1,00亿元 | | --- | --- | | 发行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增信措施情况 | 无增信 | | 信用评级结果 | 主体评级 AAA,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 | | 信用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 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 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 书相同。 1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 ...
河钢股份: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2024-08-09 11:07
| 注册金额 | 人民币 100亿元 | | --- | --- | | 发行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亿元) |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增信措施情况 | 无增信 | | 信用评级结果 | 主体评级 AAA,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 | | 信用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声 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 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 ...
河钢股份: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更名公告
2024-08-09 11:07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三期)更名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23]834 号"文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0 亿元的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形式,本期债券为本次 债券的第五期。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鉴于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本 期发行人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名称确定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简称"本期债券")。 (本页无正文,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三期)更名公告》之盖章页) - ( 本页无正文,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三期)更名公告》之盖章页)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页无正文,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 ...
河钢股份: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2024-08-09 11:07
债券简称:24 河钢 Y3 债券代码:148862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发行公告 | 注册金额 | 人民币 100 亿元 | | --- | --- | | 发行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 亿元) 10 10 |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增信措施情况 | 无增信 | | 信用评级结果 | 主体评级 AAA,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 | | 信用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2024 年【 8 】月 1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 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5 年,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 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 5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 兑付本期债券。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 ...
河钢股份: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05 10:01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三、备查文件 1. 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5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庞辉勇为公司副总 经理,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6 日 1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
河钢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2024-08-05 10:01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接到副总经理齐建军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 因工作发生变动,齐建军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齐建军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齐建 军不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建军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辞职后,齐建军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管持股的相 关规定。 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批准,聘任庞辉勇 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简历如下: 庞辉勇,男,1978 年 5 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科技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部长。庞辉勇未持有公司股 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 关联关 ...
河钢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7-24 10:42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724 第 0411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724 第 0411 号 致: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受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或"公司")聘请和北京金诚 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本所律师出席河钢股份二〇二四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 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会议召 开前和 ...
河钢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24 10:42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1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24 日 14:30 (2)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至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 间为 2024 年 7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兰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