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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4-08-15 10:58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本公司与关联方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事先 审阅并认可,公司与关联方 2024 年度关联交易追加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所发生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 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 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 116 会议室 14:30 以现场方式举 行,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 会议由独立董事武龙先生主持。 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 2024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预计的议案 ...
新乡化纤: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4-08-15 10:5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 行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 ...
新乡化纤: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15 10:56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41 (五)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 式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下午 17:00 在公司办公楼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监事 3 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 3 人,实际出席会 议的监事人数 3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0 人)。 (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学新先生主持。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内容详见2024年8月1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 ...
新乡化纤: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15 1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方 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下 午 15:00 在公司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4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三)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 的董事人数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 事 0 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 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新乡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15 10:56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4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9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新乡化纤: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4-08-15 10:5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 及《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 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均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 ...
新乡化纤:关于公司为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8-15 10:56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44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拟为3家 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新乡市兴鹭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鹭水 务")、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鹭")、新乡菌草新材 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菌草新材")开展正常业务提供相关担保,担保额 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均为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任意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 资产的10%。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以正式签订 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为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一年。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 ...
新乡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4-08-15 10:5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稿)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党委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于 1999 年 8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500 万股,于 1999 年 10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新乡 ...
新乡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15 10:5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化纤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1071 号)核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0,000 万股。截至 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3,602,14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868,999,975.68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验费、律师费、发行登 记费等发行费用(含税)15,329,233.3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3,670,742.3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 [2024]第 16-00003 号的验资报告。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与 ...
新乡化纤: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4-08-15 10:5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监 事会的工作效率和检查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议事规则。本公司全体监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监督检查机构,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监 事 第三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 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 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公司应 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 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