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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机电: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12 11:13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 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证 券 事 务 代 表 应 当 取 得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可 的 董 事 会秘 书 资格 证 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 ...
和泰机电: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12 11:13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成立。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二分 之一。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经董事会 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第四条至六条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八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 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三条 提名委员 ...
和泰机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12 11:13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55 | …… | …… | | --- | --- |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 | 议: | 审议: | |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 |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 |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产 50%或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 (三)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 |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
和泰机电: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2 11:13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53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10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4、会议由董事长徐青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鉴于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 ...
和泰机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12 11:13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以及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提供的有 关文件及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核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 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第二届董 ...
和泰机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12 11: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杭州和泰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 当符合以下基本条 ...
和泰机电: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姚明龙)
2023-10-12 11:13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3-061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姚明龙 作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一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
和泰机电: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12 11:13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明确其职责范围, 保障其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能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
和泰机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12 11:13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及《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 5 人时;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1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 ...
和泰机电: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12 11:13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 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指定一名监事,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并保管监事会印章,并可以要求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或者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的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 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 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 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