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unshine Dairy(001318)
icon
Search documents
阳光乳业(0013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4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的规 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 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 及上市的方案; (七) 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或出售方案、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阳光乳业(0013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4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
阳光乳业(0013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4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情形与生效 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 非经股东会选举、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 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 情况。如因董事的辞 ...
阳光乳业(00131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4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委 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成员中过 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且 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阳光乳业(00131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4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认真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
阳光乳业(001318)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4
第一章 总则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债权人及 员工利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 产赠送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 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对公司对外捐赠的原则、范围、程序、审批等作出了规定。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 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从而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第六条 权责清晰: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 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 ...
阳光乳业(00131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4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与《公司章程》所称总经理相对应。总经理根据 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人。 第三条 本细则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 则。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
阳光乳业(001318) - 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4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 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 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的风险。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章 公司融资事项的审批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作为融资事项的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公司各部门的融资 申请,并对该事项进行初步审核后,按本制度所规定的权限报公司有权部门审批。 第八条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以合并报表为计算依据)30%的融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和对 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
阳光乳业(00131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34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3、本条第(二)项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 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 对其倾斜的法人。 ( ...
阳光乳业(001318)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0-27 10:32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一)增加前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牲畜饲 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增加后的经营范围 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牲畜饲养,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科普 宣传服务,休闲观光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国内贸易代理,中草药种 植,中草药收购,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加工, 包装服务,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管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