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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创智: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
2024-08-28 12:3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通达创智 (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本制度及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为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经董事会批准产生。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 ...
通达创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8-28 12:38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4-042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的相关条款,公司对《公司 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 | | 1 | | 表人,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法定代表人权利 | | | | 和义务的相关规定。 | | | 第三章 股份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2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
通达创智: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2024-08-28 12:3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 程》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 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设董事长 1 名。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条 为规范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
通达创智: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8 12:3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 第二章 决策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P A G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通达创智 (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 ...
通达创智:总经理工作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8 12:3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 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对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具 体情形、拟聘任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 ...
通达创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8 12:37
第四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 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应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允许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 业务。 第五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 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降低汇率风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需要,与境内 外 ...
通达创智:公司章程(2024年8月)
2024-08-28 12:37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1 | 目 | 录 2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4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和通知 |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4 | | | 第一节 | 董事 |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7 | | 第六章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3 | | | 第一节 | 监事 | 33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4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
通达创智(00136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8 12:34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 | | 司的了解和认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诚信度,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 | | 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 | | 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 |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 | | 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 | -- ...
通达创智: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8 12:34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执业资格要求及连续服务期限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 ...
通达创智: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4-08-28 12:34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 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 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简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 25.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364.00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00.85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