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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2 12:03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09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9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公司)、长安财富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 限公司、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份 232,288.0368 万股购买其拥有的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 ...
传化智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2 12:0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3224 号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传化 智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我们认为,传化智联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
传化智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2 12:03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1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 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 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 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事 务所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二 ...
传化智联: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2024-04-22 12:03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1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 在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一)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保理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
传化智联:关于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4-04-22 12:0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三会一层 财务公司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管理的要求,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 架构,制定了各治理主体的议事规则,对各治理主体的风险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 规定。 股东会是财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财务公司的战略问题及有关重大事项 进行审议。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要求,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传化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对财 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二、财务公司内控情况 (一)风险管理环境 1、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 1 中文名称 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ransfar Group Finance Co., Ltd.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26 日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 939 号浙江商会大厦 2 幢 5 层 法定代表人 周升学 机构性质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
传化智联: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2 12:0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括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 息的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前指定会计师事 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具备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展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 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审计人员; (五)能认真 ...
传化智联: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12:03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王子道先生主持,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 定,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 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对公司董事和高 ...
传化智联: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2 12:03
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14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管理效率,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续签《金融 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的约定,协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 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 度,每日最高用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控股的 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 ...
传化智联: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12:0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何圣 东先生、陈劲先生、辛金国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何圣东先生、陈劲先生、辛金国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
传化智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2:0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9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长安财富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232,288.0368万股购买其拥有的传化物流100%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2,000,000.00万元。同时,采用非公开发票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954,31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85元,共计募集资金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曾用简称"传化 股份",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公司"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传化物流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