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TRANSFAR ZHILIAN(002010)
icon
Search documents
传化智联(002010)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
2025-09-19 08:1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 约束机制, 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收入分配与绩效管理体系, 有效调动公司 高管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应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 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每年评价一次。独立董事的评价应 采取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时,该董事应该主动回避,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涉董事会对其个人的考核。 第二章 董事绩效评价体系 第五条 董事业绩评价的原则 第六条 董事业绩评价的目标 通过科学、客观地评价董事业绩,不断完善公司的有效管理与监督,提高 董事会履行对股东、公司以及利益相关者责任的有效性。 第七条 董事业绩评价的标准 (一)敬业指标 1、董事会会议出席率:董事亲自参加所有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董事不能 (一)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地位。 (二)科学地设定评价程序和目标。 (三)确保坦诚、保密和信任。 (四)定期审议 ...
传化智联(002010)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2025-09-19 08: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全资、控股 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有效防控期货和衍 生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各子公司 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视同公司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 审批同意,各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 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 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 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 的组合。 第四条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 的原则,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章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 第五条 ...
传化智联(00201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19 08:1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遗漏信息补充; 3、报告期内发生业绩预告修正;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的原则; 2、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3、责任与权利对等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资本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 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 ...
传化智联(002010)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19 08:1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 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和交易商协会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非金融企 业信息披露规定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间、方式、要求,将上述事项发布于交易商 协会认可的网站。本制度所称"投资者",是指购买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的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的法人投资者、非法人机构投资 者或自然人投资者。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 第二章 基本原则和一般规 ...
传化智联(00201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19 08:1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等规定和本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修订《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形成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本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分析,确信投 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益。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控 ...
传化智联(00201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9-19 08:1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 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或其它特殊原因有 权向公司要求报送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等确 因工作需要须知悉相关信息的单位、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五条 对外报送公司 ...
传化智联(00201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
2025-09-19 08:1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信息 披露等相关工作。本制度中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所有规定,均同样适用于 其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1. 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2.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 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 ...
传化智联(00201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9-19 08:1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业务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 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 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 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律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按照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
传化智联(002010)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19 08:16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 "公司")各类舆情的应对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激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 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传化智联各子公司及各部门。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生产经营 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 ...
传化智联(002010) - 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19 08:16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事务,证券部是公司环 境信息披露事务的执行部门。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环境信息,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的环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条 负责公司日常环境保护的具体执行部门及人员需积极、主动跟证 券部沟通,提供公司环境信息,配合证券部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信息披露 的工作管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 要求建立环境信息披露机制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日常环保信息披露 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且与环境保护 相关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立即披露,并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 的影响。其中"重大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