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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3-11-01 10:50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3-08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 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 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后方可实施, 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 审核通过的公告 ...
宏润建设_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10-31 07:28
股票简称:宏润建设 股票代码:002062 (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六次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二〇二三年十月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六次修订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 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 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六次修订稿)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 ...
宏润建设_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四次修订稿)
2023-10-31 07:28
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报告 (四次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87 号)(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已收悉。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建设""发行人" 或"公司")会同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甬兴证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天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大华")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 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同时按照要求对《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 补充,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回复中涉及对募集 ...
宏润建设: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六次修订稿)
2023-10-31 03:51
股票简称:宏润建设 股票代码:002062 (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六次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二〇二三年十月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六次修订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 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 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六次修订稿)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 ...
宏润建设: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31 03: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现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环节。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3-079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鉴于公司已于近日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按照监管要求会同相 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六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公司将在更新 后的申请文件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 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
宏润建设: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四次修订稿)
2023-10-31 03:48
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报告 (四次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87 号)(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已收悉。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建设""发行人" 或"公司")会同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甬兴证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天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或"大华")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 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同时按照要求对《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 补充,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回复中涉及对募集 ...
宏润建设(002062)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16:0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3-07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4,921,693.44 | 5,563,985.29 | 不适用 | | 的冲销部分)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
宏润建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0-30 10:3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 量,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独立董事专门 ...
宏润建设: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30 10:26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 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
宏润建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30 10:25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或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