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RUN CONSTRUCTION(00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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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00206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公司董事,指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适用本制度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 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 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 薪酬水平相符;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 小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 ...
宏润建设(002062)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与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四节 | 股东大的召集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4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0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0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2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25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7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28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30 | | 第二节 | 内部 ...
宏润建设(002062) - 职工代表董事选任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选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保障职工依法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规范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任、履职和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是公司董事会成员,由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选举产生。 第三条 职工董事的选任与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第六条 职工代表董事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以下情形不 得担任职工代表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 ...
宏润建设(00206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 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
宏润建设(00206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 ...
宏润建设(00206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 的,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 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 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 ...
宏润建设(00206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作为考核和薪酬管理对象时,仅指非独立董事,以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作为考核和薪酬管理对象所称董事是指除独立董事外,在本公司支取 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含本数)以上董事组成,其 ...
宏润建设(00206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 的职责、权限,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宏润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证券监 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 为《公司法》明确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应当 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 ...
宏润建设(00206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 量,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独立董事专门 ...
宏润建设(00206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48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 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 士。 第六条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 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 当依法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 事会之日自动离职。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