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GOTION(002074)
icon
Search documents
国轩高科(002074) -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8-29 13:12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56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47)。 4、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 股 票 的 情 况 进 行 了 自 查 。 2022 年 5 月 24 日 ,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0)。 5、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
国轩高科(002074) -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8-29 13:12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52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 的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849 名,涉及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为 733.32 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为准),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06%,行权价格为 39.00 元/份。 2、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国轩 JLC1 3、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代码:037186 4、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5、本次可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7、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4、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
国轩高科(002074) -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5-08-29 13:12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5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 39.10 元/股调整为 39.00 元/股。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 ...
国轩高科(002074) -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5-08-29 13:12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5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由 18.57 元/股调整为 18.47 元/股。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
国轩高科(002074)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13:11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致: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国轩高科")的委托,指派夏慧君律师、郑江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作为公 司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和有权立法机构、监管机构已公开 颁布、生效且现行有效之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法律意见书所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包括中 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就 国轩高科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以 下简称"本次调整")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 ...
国轩高科(002074)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13:11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致: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国轩高科")的委托,指派本所夏慧君律师、郑江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调整行权价格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对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我们认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1)其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所需全部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材料或口头陈述,且全部文件、资料或口 ...
国轩高科(002074)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13:11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对国轩高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及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验证, 并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向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和讨论。 本所已得到国轩高科的保证,即国轩高科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所有文件及相关资料均是 真实的、完整的、有效的,无任何隐瞒、遗漏和虚假之处,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内容 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提交给本所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 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在调查过程中,对于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至关重要的文件,本所律师已对该等文件进行了核查。本所律师对于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 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 相关专业机构的报告发表法律意见。 25SH3100011/WZJW/ci/cm/D1 上海 SHANGHAI 致: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
国轩高科(002074)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13:11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致: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 高科"或"公司")委托,指派夏慧君律师、郑江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作为公司特 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 价格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对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我们认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1)其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所需全部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材料或口头陈述,且全部文件、资料或口头陈述均真 实、完整、准确;(2)其已向本所提供或披露了 ...
国轩高科(002074)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13:11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国轩高科")的委托,指派本所夏慧君律师、郑江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行权及注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对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我们认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在出具本 ...
国轩高科(002074)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13:11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国轩高科")的委托,指派本所夏慧君律师、郑江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行权及注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国轩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对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我们认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 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