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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30 08:54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 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秉承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离职人员、身故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注销离职人员、身故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会 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
苏州固锝: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30 08:54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 苏州 苏州工业园区星都街 72 号宏海大厦 19 楼 电话/传真:86-512-6933026 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之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州固锝"或"公司")的委托,担任苏州固锝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以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苏州固锝: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08:52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3-084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0 月1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7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固 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炆 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083)于2023 年10月31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 阅。 表决结果:同意7 ...
苏州固锝: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2023-10-30 08:52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核查意见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不存 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
苏州固锝: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0-30 08:52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 1 | 第一章 | 释 义 | 1 | | --- | --- | --- | | 第二章 | 声 明 | 3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 4 | | 第四章 |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5 | | 第五章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 8 | | |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的说明 | 8 | | |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 8 | | | 三、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情况 10 | | | 第六章 |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2 | |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释 义 在本报告中,如无特殊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释义项 | | 释义内容 | | --- | --- | --- | | 苏州固锝、本公司、上市 | 指 |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公司 | | |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
苏州固锝: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固锝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2023-10-30 08:52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之 法律意见书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苏州 苏州工业园区星都街 72 号宏海大厦 19 楼 电话/传真:86-512-6933026 1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之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2023 年 8 月修订)》(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固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苏州固锝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 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根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现行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仅就中国法律有关的 问题发表法律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 ...
苏州固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08:52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 固锝"或"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 尽责履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
苏州固锝: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08:51
第一章 总则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在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证券部为审计委员会提供综合服 务,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财务及内部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提 供专业支持,负责有关资料的准备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 ...
苏州固锝: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30 08:51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融资 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在委员会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担 ...
苏州固锝: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固锝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30 08:51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之 法律意见书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苏州固锝"或者"公司")的委托,担任苏州固锝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简称"本计划"或者"本次激励计划")之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固锝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苏州固锝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以下简称"本次行权")的相关事项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中国 苏州 苏州工业园区星都街 72 号宏海大厦 19 楼 电话/传真:86-512-6933026 1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