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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耐股份(002225.SZ):拟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宝明增资
Ge Long Hui A P P· 2025-11-27 12:19
格隆汇11月27日丨濮耐股份(002225.SZ)公布,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 司上海宝明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宝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宝明")增资 21,100万元,其中以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增资19,976万元,以新增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增资1,124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宝明注册资本将由6,400万元增加到27,500万元,公司对上海宝明持股比例仍为 100%不变。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中"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 上海宝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募集资金和公司对上海宝明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目前余 额为19,976万元),本次拟以其中19,976万元及新增自有资金1,124万元对上海宝明进行增资。 ...
濮耐股份:公司金属镁生产线仍处于优化改造中
Zheng Quan Ri Bao· 2025-11-27 12:17
Group 1 - The company Puyang Refractories Co., Ltd. (濮耐股份) is currently optimizing and upgrading its magnesium metal production line, and has not yet commenced external sales of its products [2]
濮耐股份:11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1-27 12:02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Puyang Refractories Co., Ltd. (SZ 002225) held its sixth meeting of the seventh board of directors on November 26, 2025, where it reviewed proposals related to the revision, abolition, and establishment of certain governance systems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the company's revenue composition was entirely from refractory materials, accounting for 100.0% [1] - As of the time of reporting, Puyang Refractories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6.8 billion yuan [1]
濮耐股份(002225)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11-27 12:02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 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 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五条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 取任意公积金。 第六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股东之间另有约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第七条 股东会违反前条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八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决策机制和流程,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第57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 《上市公司监 ...
濮耐股份(002225)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7 12:02
(二)已上市、挂牌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股指期货等);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 资及其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 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 证券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证券投资包含以下类型: (一)新股认购(IPO)、增发、配股; 之二以上同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可以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实施具体的 证券投资行为(上述所称投资额度,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即任一时点证 券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第三章 投资管理与组织实施 第十条 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在进行 ...
濮耐股份(00222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7 12:02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对债权人所负的债 务提供担保,当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不履行公司担保项下的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 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的原则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经营风险,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 订本制度。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担保行为。 互利原则:被担保人及对外担保事项与公司利益相关。 审慎原则:认真核实、分析被担保人经营状况、偿还能力及信用状况,谨慎决策担保事 项。 及时披露原则:应按照相关法 ...
濮耐股份(002225) -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2025-11-27 12:02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但不限于: 第五条 本管理制度所指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第一条 为规范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重 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 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濮 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程序规范化、经营效益 化。 第三条 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的论证以及规划;总裁负责重大事项的实施与监 控。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收购、出售、置换股权或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 (二)债权、债务重组以及资产置换; (三)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四)新建生产线; (七)委托贷款; (八)对子公司投资; (九)提供财务资助; (十)证券投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权益性投资或进行其他形式风险投资。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六条 本管理制度所指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五)签订专利权、专有技术或产品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 项目; (六)委托理财; (一)重大经营 ...
濮耐股份(0022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12:02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列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 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四条 股东 ...
濮耐股份(00222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27 12:02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 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控制度和风险管 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 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处行业 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 性。内部审计制度应当 ...
濮耐股份(00222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1-27 12:02
第一条 为加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濮阳濮耐高温材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 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 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控股子公司未经批准, 不得进行委托理财。控股子公司如需开展委托理财,需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实施。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