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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002487)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0:01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外汇 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保证汇 率风险的可控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 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交易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未 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 ...
大金重工(00248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0:01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占有二分之 一以上的比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大金重工(002487) - 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6-24 10:01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7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44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5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49 | | 第十一章 | 附则 49 |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是在辽宁大金钢结构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基础上,经辽宁省 ...
大金重工(002487) - 关联(连)交易决策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6-24 10:01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决策管理制度(草案) 本制度中如无特别说明,提及"关联交易"时既包括《深交所上市规则》项 下的"关联交易",也包括《香港上市规则》项下"关连交易";提及"关联人" 时既包括《深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人",也包括《香港上市规则》项下 "关连人士"。 第三条 公司对关联交易实行分类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上 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认定关联人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 交易的审批、信息披露等程序。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实施和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决 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 众股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与《深交所上 市规则合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
大金重工(002487)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0:01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 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二分之一以 上的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全面积极响应全 球气候倡议与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引领集团各组织部门自上而下推动公司可持 续发展水平提升,识别合规风险,探索可持续发展机遇,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 司可持续发展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
大金重工(00248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0:01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 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 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应参照本管理制 度的规定认真监督管理、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包括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责任,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 本制度所称单项,是指单笔担保资产金额或者为某一公司累计担保金额。 本制度所指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子公司: (一)绝对控股,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 50%。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 (二)相对控股,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 30%(含 30%)但低 于 50%(含 ...
大金重工(00248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0:01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大金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选择性信息披露。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 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1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 ...
大金重工(00248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0:01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 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诚信自律、 规范运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 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借助各种媒体和手段,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 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使 ...
大金重工(002487) -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6-24 10:01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所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与《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 则》合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和规范性文件,指 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第四条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但本制度另有规定 的除外。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至少为三名且应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 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具 ...
大金重工(002487)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4 10:0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占有二分之一以上 的比例,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在 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本实施细则第五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大金重工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