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KJ(00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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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科技(00274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2 10:32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光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 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报 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公 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 人士。 ...
光华科技(00274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2 10:32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依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和《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 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直属分支机构),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 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 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 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 务部门合署 ...
光华科技(00274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2 10:32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 修正)》(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和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 ...
光华科技(00274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2 10:32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 调和组织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具体事宜,负有直接责任。证券部具体负责公 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 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 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 容。对外报道、传 ...
光华科技(00274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12 10:32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 ...
光华科技(00274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2 10:32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 ...
光华科技(002741) - 重大经营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2 10:32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经营 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 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 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三条 公司应指定投资决策小组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 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 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一)融资事项(仅限于债权融资); (二)签订重大购买、销售合同的事项; (三)公司购买或处置固定资产的事项; (四)执行公司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制定的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 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一)对原有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 (二)对原有生产场所的 ...
光华科技(00274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2 10:32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 ...
光华科技(00274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12 10:32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六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以提案 的方式书面提出董事候选人。 第八条 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
光华科技(00274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12 10:3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 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