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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5 11:44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文贤 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及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2023 年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202 ...
康弘药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5 11:44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管理制度。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对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 第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 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 ...
康弘药业:总裁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5 11:44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二条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总裁(即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和任命。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条 公司总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 信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裁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裁的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总裁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和领导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 活动。总裁主要权限如下: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第一条 为促进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 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 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工作细则。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赋予的其他权限。 第三章 公司管理层的职责 ...
康弘药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2-05 11:44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9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修订内容,为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1 / 25 序 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新增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 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 供必要条件。 2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并经有权 第二 ...
康弘药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5 11:44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 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份的登记、锁定及解锁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 用账户内的本公 ...
康弘药业: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3-12-05 11:44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草案) 2023 年 12 月 1 / 26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 26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康弘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药业"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 制订。 二、本次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增值权,以康弘药业股票为虚拟标 的股票,在行权条件的前提下,由康弘药业以现金方式支付行权价格与兑付价格 之间的差额,该差额即为激励额度。 三、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总计 10.00 万股。 四、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 ...
康弘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5 11:44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及其成员的职职责,健全和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能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现代的企业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以及《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 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存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 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由 9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占 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1/3,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制 ...
康弘药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5 11:3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 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 督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 露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 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
康弘药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5 11:3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 ...
康弘药业: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5 11:3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 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