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CHANGLAN TECH.(002879)
icon
Search documents
长缆科技(00287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8 12:47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 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
长缆科技(0028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8 12:47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七条规定情形之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 行董事职责: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 ...
长缆科技(00287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8 12:47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发生对公司股 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披露、保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 ...
长缆科技(00287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8 12:46
第一条 为促进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 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 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种情 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三) 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
长缆科技(00287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8 12:46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地披露所有对本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报告人应及时 将相关信息向公司报告的制度。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所有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 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常设机构,信息报告人包括:(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二)公司所属子公司、下属分公司 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四) 公司控 ...
长缆科技(0028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8 12:46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 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 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人员包括: 公司董事长、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二)按劳分配及责、权、利统一原则;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经营规模、工作能力等相结合,同时与市 场价值规律符合,激励与约束并重。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 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 ...
长缆科技(00287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8 12:46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 发挥公司内部控制的独立性、有效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长缆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0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 ...
长缆科技(00287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8 12:46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加强对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独立、客观的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原因,对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 失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 ...
长缆科技(00287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8 12:46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长缆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 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 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产生,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 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即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
长缆科技(00287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08 12:46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 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 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 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 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 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