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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002929)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2:32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 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注重职能部门的响应与协作,提高防范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其他成员根 ...
润建股份(0029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2:32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公司收到 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 第四条 除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 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 ...
润建股份(00292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2:32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 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合理运用金融和市 场营销的原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与交流,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重要管理行为。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与潜在的持有股票、债券及公司发行的其 他有价证券的投资者。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 ...
润建股份(00292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6 12:32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业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润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 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 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 ...
润建股份(00292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2:3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有 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的;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的原则,且 ...
润建股份(002929)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2:32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关 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责任和措施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第三条 公司大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对公司和公司股东负有 诚信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管理,建立防止 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润建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
润建股份(002929) - 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6 12:32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服务 企业发展战略,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润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 与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活动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的提 名方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与 决策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 ...
润建股份(00292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6 12:32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三条 公司一次选举的董事仅为一名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 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作出说明和解释。 第六条 选举具体步骤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方法 1.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 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2.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 累积表决票数。 3.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宣布每位股东的累积表决票 数,任何股东、公司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监票人或见证律师对宣布结果有异议 时,应立即进行核对。 第一条 为规范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 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 他法律、法规、 ...
润建股份(0029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12:32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 对外投资风险,加强和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 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为扩 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新产品战略,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 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企业、 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以及 购买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投资形式。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 ...
润建股份(0029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6 12:32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水平,规范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以公司 名义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必须由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 第四条 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的工作 机构,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 书。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聘期自聘任之日起,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