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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
2024-04-11 12:53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深交所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 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本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 ...
新大正: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11 12:50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24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正")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910,66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26.76 元,共计募集资金 47,928.9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461.6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67.3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对本次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8-1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以前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4,848.58 万元 ...
新大正: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1 12:50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4 页 串网童 V7B117A074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出看是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 报告编码:浙24FYP3G7EY 天健审〔 2024 〕8-118 号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 附的新大正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新大正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
新大正: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11 12:50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1 页 串鹰童 BVZDDBAHSE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 2024 〕8-117 号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正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大正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 ...
新大正: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1 12: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 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 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 ...
新大正: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舒楠)
2024-04-11 12:48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梁舒楠)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 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 1 本人作为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 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 ...
新大正: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1 12:48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3 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 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严格履行其所应尽的职责 与义务。现将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由独立董事刘星、徐丽霞(任职期间 2022 年 1 月-2022 年 4 月)、张璐(任职自 2022 年 4 月 2023 年 4 月)及董事张乐担任, 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刘星担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与风控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蒋弘、张璐及职工代表董 事熊淑英担任。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蒋弘担任。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 召开时间 | | 议案名称 | | --- | --- | --- | -- ...
新大正: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1 12:48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17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重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均以现场 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总裁刘文波先生代表管理团队向董事会报告了 2023 年经营管理发展情况及 2024 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 ...
新大正: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11 12:4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大 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正"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大正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新大正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910,667 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76 元,共计募集资金 47,928.9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
新大正: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弘)
2024-04-11 12:48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蒋弘) 本人作为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作为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关注公司可能存 在的风险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计进行监督,与公司相关人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就财务报告重点事项进行交流,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并 1 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