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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002968)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6-01-23 14:0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接受新大正物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其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75.1521%股权(对 应 2,306.9737 万元注册资本)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长江保荐就本次交易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 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 ...
新大正(002968)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2026-01-23 14:0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接受新大正物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其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75.1521%股权(对应 2,306.9737 万元注册资本)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025 年 9 月 26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新大正 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 2026 年 1 月 2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意 ...
新大正(002968)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6-01-23 14:0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一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本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正""上市公司"或"公司") 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 见,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 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 上市公司 ...
新大正(002968) - 天健审〔2026〕8-4号新大正备考报告
2026-01-23 14:02
目 录 | 一、审阅报告…………………………………………………………… | 第 1 | 页 | | --- | --- | --- | | 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第 | 2—3 | 页 | |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2 | 页 |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第 3 页 |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第 | 4—81 | 页 | | --- | --- | --- | --- | | 四、资质附件…………………………………………………… | 第 | 82—87 | 页 | 审 阅 报 告 天健审〔2026〕8-4 号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正公司)按 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5 年 8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8 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备考合并财务 ...
新大正(002968)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大正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6-01-23 14:0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专项核查意见 案号:01F20260150 致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 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战投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 正"、"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委托,就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 式向8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嘉信立恒""标的公司")75.152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所涉 外国投资者TS Capital Facility Management Holding Company Limited(信宸资本 设施管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宸设施管理")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A 股股票事项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之目的 ...
新大正(002968)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6-01-23 14:0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本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 担任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嘉信立恒"或"标的公司")75.1521%股权(对应 2,306.9737 万元 注册资本)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 长江保荐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核查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标的公司主要服务于工商业客户,核心业务聚焦综合设施管理,同时根据客 户不同场景下的具体需求,提供大型活动安保、绿色节能等特色及其他增值服务, 凭借技术整合与行业定制化服务构建核心竞争力。 根据国家统计 ...
新大正(002968)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6-01-23 14:0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 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 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接受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嘉信立恒设施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75.1521%股权(对应 2,306.9737 万元注册资本)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上市公司聘请如下中介 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 1、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2 5、聘请境外律师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的境外股东、子公司进 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 个人的行为。上市公司聘请上述第三方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 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1 3、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 ...
新大正(002968)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及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
2026-01-23 14:0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及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本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 担任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嘉信立恒"或"标的公司")75.1521%股权(对应 2,306.9737 万元 注册资本)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一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重大资产重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 型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物业服务企业,主要为各类城市公共 建筑提供物业服务,专注于智慧城市公共建筑与设施的运营和管理。标的公司与 上市公司属于同行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并购。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
新大正(002968) - 资产评估报告-重坤元评[2026]008号
2026-01-23 14:02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部分 股权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重坤元评[2026]008 号 (共1册,第1册) 重庆坤元资 二〇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98备案。 不作为 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6年01月23日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5050210009202600009 | | --- | --- | | 合同编号: | 重坤元评协[2025]133号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重坤元评[2026]008号 | | 报告名称: |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嘉信立 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项目 | | 评估结论: | 1,240,000,000.00元 | | 评估报告日: | 2026年01 ...
新大正(002968)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6-01-23 14:02
| 项目 | 2025 | 年 1-8 月 交易后(备 | | 2024 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交易前 | | 变动率 | 交易前 | 交易后(备 | 变动率 | | | | 考) | | | 考) | |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 10,121.39 | 14,798.61 | 46.21% | 11,377.46 | 16,921.91 | 48.73% |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45 | 0.53 | 17.90% | 0.51 | 0.60 | 17.65% | 注: 变动率=(交易后数据-交易前数据)/交易前数据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 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本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 担任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5.1521%股权(对应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