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hui Xinbo Aluminum (00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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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03:56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 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关联交易,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证券监管机构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 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章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 公司与第五条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 形成第五条第(二)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 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第七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者除外。 (三)由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 ...
鑫铂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03:56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 ...
鑫铂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03:5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和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
鑫铂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7 03:54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 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予以修订,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流动 资金需求,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审 ...
鑫铂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3-27 03:5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人")为安徽鑫铂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鑫铂股份")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 定,对鑫铂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鑫铂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 实际控制人唐开健及其配偶王珏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和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生 的各类借款、票据、保函业务等融资行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鑫铂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03:5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 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 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鑫铂铝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均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经理聘用与组成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忠实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高级管理 ...
鑫铂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3-27 03:54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 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和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生的各类借款、票据、保函业务等融 资行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唐开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642.269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31.62%,通过天长市天鼎 ...
鑫铂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03:5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 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 ...
鑫铂股份: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03:5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健康稳定 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安徽 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经营决策: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和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 易耗品,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三条 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和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易耗品,以及 出售产品、商品等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易行为,按照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交易 事项决策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行为,均分别按照公司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决策权限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 (三)租入或租出资产; ( ...
鑫铂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03:5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 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 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