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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30005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11 11:17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法规范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及《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 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及《 ...
航宇微(3000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1 11:17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 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珠海航宇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应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航宇微(30005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11 11:17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 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航宇微(30005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1 11:17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航宇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 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 ...
航宇微(300053)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11-11 11:17
第一章 总则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独立监督和评价公司的财务收支、经 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明确内部审计机构 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改善经 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18)》《中国内部审计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经济活动实施的内部监督, 即对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附属机构及相关人员所进 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并通过审查、评价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与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手段,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
航宇微(30005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11 11:17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 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
航宇微(30005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1 11: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 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定、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专门机构,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委员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 ...
航宇微(30005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11 11:17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 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以真实披露、及时披露、公开 ...
航宇微(3000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1 11:17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董事会印章的保管、公 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 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 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有的 ...
航宇微(30005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11-11 11:1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原监事会的职权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同时,《公 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其他涉及监事会的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披露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 年 11 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航宇微 公告编号:2025-062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制度名称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