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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300057) - 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套期保值 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信 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包括金融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从事买 进或卖出交易所期货或其他衍生产品合约,实现抵消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风险 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合约;远期/互换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 金融衍生品套期 ...
万顺新材(3000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 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汕头万顺新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 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
万顺新材(30005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管理行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促进控股子公司健康发展,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 高效、有序的运作,提高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 持有其超过 50%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 者其他安排等方式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或其他主体。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 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公司主要通过 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 ...
万顺新材(30005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的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境外 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
万顺新材(30005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 1 -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 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
万顺新材(30005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并保障独立董事有 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汕头 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以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方式(包括视频、电话参会)或 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行职务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于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 ...
万顺新材(300057) - 风险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办法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 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风险投资"是指公司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范围内进行 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 投资行为。 其中,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 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属于本办法规范的风险投资范畴: 第三条 风险投资的原则: (三)公司的风险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以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
万顺新材(30005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 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 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 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 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含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通 知中,表明该 ...
万顺新材(30005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 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的原则。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 ...
万顺新材(30005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 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 度并履行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