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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30005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管理行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促进控股子公司健康发展,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 高效、有序的运作,提高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 持有其超过 50%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 者其他安排等方式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或其他主体。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 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公司主要通过 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 ...
万顺新材(30005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 1 -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 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
万顺新材(30005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并保障独立董事有 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汕头 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以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方式(包括视频、电话参会)或 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行职务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于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 ...
万顺新材(300057) - 风险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办法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 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风险投资"是指公司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范围内进行 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 投资行为。 其中,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 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属于本办法规范的风险投资范畴: 第三条 风险投资的原则: (三)公司的风险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以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
万顺新材(30005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 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 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 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 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含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通 知中,表明该 ...
万顺新材(30005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 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 度并履行相关 ...
万顺新材(30005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 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的原则。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 ...
万顺新材(30005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 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 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 档和报送事宜,证券事务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万顺新材(30005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总经理有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提名权,由董事会聘任。公司设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分管公司经营中不同的业务。 二、 总经理有权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不定期召集总经理办公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及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三、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组成: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组成; (二)董事长要求时,可以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总经理根据会议的需要,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四、 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的程序: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决定召开或取消会议; (二)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事项,由总经理决定,并由总经理办公 室于会议召开至少前一天通知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间除外); (四)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委托一名副总经理代为主持和决策; (五)会 ...
万顺新材(30005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1:1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及《汕头 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是董事会评价董事会秘书工作绩效的主要 依据。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 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责任和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