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HONG TECHNOLOGY(3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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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 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基本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 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应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昌红科技(30015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障股东和 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原则上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 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 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3、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 ...
昌红科技(30015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昌红科技(30015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人选应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本 行业专业知识。具体条件在每任招聘总经理时另行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 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 义务,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 ...
昌红科技(30015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担保的,公司应当在其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条第一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 保的,视同公司 ...
昌红科技(30015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 作。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 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 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统称"被问责人")。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坚持下列原则: 第二章 问责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一) 董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无故不出席会 ...
昌红科技(300151)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 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范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 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昌红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信息披露。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事项是指《企业会计准 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定义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 更和会计差错。 第四条 公司不得利用会计政 ...
昌红科技(30015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昌红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
昌红科技(30015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内部 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 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 ...
昌红科技(30015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切实行使董事会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董事会秘书 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 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