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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载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6 10:11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
东软载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6 10:11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中专业会计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东软载波: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06 10:11
1 / 60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longrightarrow\exists\exists\longrightarrow\exists\models\vdash\longrightarrow\exists$$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党建工作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节 监事 2 / 60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二节 公司党组织职权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 ...
东软载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12-06 10:11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由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充分保障中小 股东的利益,确保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中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 义务的事项。 公司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 ...
东软载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06 10:11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合法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东 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 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决策机构。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 ...
东软载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3-12-06 10:11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 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立即按照募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会 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 ...
东软载波: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06 10:11
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2023-086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 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预计在 2024 年度向关联方山东电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智能")销售电力线载 波通信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截至目前,2023 年上述同类交易实 际发生总金额为 11,887.21 万元。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 ...
东软载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12-06 10:11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东软载波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 ...
东软载波: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6 10:11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 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 1/3,且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
东软载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6 10:11
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2023-082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 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崔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 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及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要求,公司拟变更 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