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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4 13:11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首席 合伙人为李惠琦。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 5000 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 计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 ...
汉宇集团: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3:11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 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依法运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成员。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为曹阳先生、方丽女士、文红女士,曹阳先生任 监事会主席。池文茂先生、张卫东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3 年 3 月 20 日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3 年 4 月 11 日 1、《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 2、《2022 年度监事 ...
汉宇集团: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4 13:11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2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 5、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6、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 1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新增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本申请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包括截止日前获得银行授信但在此日后使用的授信。上述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 2、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
汉宇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11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 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综合考虑服务质量和成本效益,并视重要性程度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 ...
汉宇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4 13:11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
汉宇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4 13:11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条款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 目录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 | | | 人员 | 员 | | 1.10 | 条 |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 | | |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 | | |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 | | |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
汉宇集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4-04-24 13:11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0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预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3,958,635.97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45,138,077.08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68,681,017.25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926,858,584.75 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 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 ...
汉宇集团: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13:11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 审计报告 | 1-6 | | --- | --- |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3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4 | | --- | --- | |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5-8 | | 财务报表附注 | 9-95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441A013842 号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宇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汉宇集 ...
汉宇集团: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24 13:11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目的 公司产品出口比例较大,主要采用美元或欧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 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 2.3 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每笔 业务远期期限不超过 3 年; 拟开展外汇期权业务金额不超过 0.5 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每笔业 务远期期限不超过 1 年; 拟开展外汇掉期业务金额不超过 0.8 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每笔业 务远期期限不超过 1 年。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提请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石华山先生负责上述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并负责签署 相关协议及文件。 2、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 ...
汉宇集团: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终止审核的公告
2024-04-23 03:48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5 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终止审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从参股公司广东优巨先进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巨新材")获悉,优巨新材及其保荐人已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并已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广东优巨先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4]8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 优巨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优巨新材 19.59%的股份,本次优巨新材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终止审核,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2024 年 4 月 23 日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