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ngtai Cryogenic(30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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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5 12:2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为公司法定的内设监督机构,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股 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监 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中应当包括股 东代表监事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全体监事的 三分之一。 第五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处理监事会的日常事务,保管监事会印章。 第六条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
中泰股份:中泰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5 12:21
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15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 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0,060,857.0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因公司存在回购事项,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故 2023 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该预案 ...
中泰股份:独董述职报告-黄加宁(已离任)
2024-04-15 12:2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975 年 11 月出生,法学博士,1997 至 2000 年任浙江中大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 公司(浙江省技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2000 至 2004 年任中国贸促会浙 江省分会(浙江省国际商会)法律顾问,2004 年至 2007 年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 业律师,2007 至 2014.8 任北京华贸硅谷(杭州)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2014.9 至 今任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7 年 7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公司独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
中泰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5 12:21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黄平、林文胜、袁少颖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平、林文胜、袁少颖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 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中泰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12:2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 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 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 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中泰股份:中泰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2024-04-15 12:21
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提交的拟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办理 73.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2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中泰股份:独董述职报告-田园园(已离任)
2024-04-15 12:2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 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陈光明先生、黄加宁先生、田园园女士。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袁少颖女士、黄平先生、林文胜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 司现有独立董事 3 ...
中泰股份:中泰股份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15 12:2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 -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1566 号),根据审计结果编制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 2023 年 | 2022 年 | 本年比上年增 | 2021 年 | | --- | --- | --- | --- | --- | | | | | 减 | | | 营业收入(元) | 3,047,457,215.87 | 3,256,424,871.20 | -6.42% | 2,406,997,413.6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 350,060,857.05 | 277,958,917.54 | 25.94% | 245,352,782.01 | | 润(元)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 322,229,761.52 | 260,650,900.10 | 23.63% | 225,577,813.46 | | ...
中泰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5 12:2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 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 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
中泰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12:2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 工作制度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