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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中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5 12:21
4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委 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 委 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 ") ...
中泰股份:中泰股份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12:21
中泰股份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 关于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的规定和要求, 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 会委员,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条件 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资格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我们认为: 预留授予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股份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期归属的核查意见》的签字页。 委员签字: 黄平 袁少颖 章有春 2024年 4 月 12 日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除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应对其尚未归属股份进行作废 外,其余19名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规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其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在考核 年度内,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均在良好以上,且符合其他归 ...
中泰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12:2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制度第三 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
中泰股份:独董述职报告-林文胜
2024-04-15 12:2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 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陈光明先生、黄加宁先生、田园园女士。 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袁少颖女士、黄平先生、林文胜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现 有独立董事 3 名,占公司董事会人数 1/3,其中包 ...
中泰股份:中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5 12:21
证券代码: 300435 证券简介: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杭州中泰深冷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对照公告如下: |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前) |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 | | --- | --- | |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 |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 | | 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 ...
中泰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12:21
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3年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监事会起草了《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2023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和监事 会对 公司 在 2023年有 关事 项的 意 见。具 体内 容详 见 巨潮资 讯网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研发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全 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 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 ...
中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12: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委 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 委 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 ")由董 ...
中泰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1)
2024-04-15 12:2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和数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
中泰股份:中泰股份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5 12:21
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 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128 号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238 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 | 注册会计师 | | 2,272 人 | | 数量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 836 人 | | --- | --- | --- | --- | | 2023 年(经审 ...
中泰股份:中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5 12:21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末,天健合伙人人数为 23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27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36 人。 业务规模:天健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40 亿元。 2023 年度为 675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 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其中有 513 家为与公司同行业(专用 设备制造业)的上市公司。 (二)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