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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0-23 10:44
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3-150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 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56,000 股,回购价格为 3.49 元/股。本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履 ...
星徽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3 10:44
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3-149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周敏 女士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50)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星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3 10:44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周 敏女士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拟回购注 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56,000 股,回购价格为 3.49 元/股,我们认为上述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 ...
星徽股份: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23-09-22 08:53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星徽股份 股票代码 300464 收购人名称: 谢晓华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社区居民委员 会科业路 3 号之三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 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洪奇大桥东北滘 经济开发区 收购人声明 1 | 收购人声明 1 | | | --- | --- | | 目录 2 | | | 4 | 释义 第一节 | | 5 |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 |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5 | | |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9 | | |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11 | | | 12 | 第三节 本次收购目的及决策程序 | | 一、收购目的 12 | | |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股份计划 12 | 二、未来 12 | | 三、本次收购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12 | | | 14 | 收购方式 第四节 | | 一、本次发行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4 | | | 二、本次收购方案 14 | | | ...
星徽股份:关于谢晓华认购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22 08:53
关于谢晓华认购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 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电话(Tel):(86-0755)88265288 传真(Fax):(86-0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1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谢晓华认购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之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专字(2023)第 024 号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及信达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谢晓华认购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上市公司" ...
星徽股份: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22 08:53
法律意见书 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 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电话(Tel):(86-0755)88265288 传真(Fax):(86-0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1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专字(2023)第 023 号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6 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6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 达")及信达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 谢晓华认购广东星徽精密 ...
星徽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2023-09-22 08:5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九月 1、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收购人披露的《广东星 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内容与格式 符合规定,并有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收购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 质性差异。 2、本财务顾问有理由确信本次收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理 由确信收购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 3、本财务顾问所依据的有关资料由收购人提供。收购人已做出声明,保证 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口头证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 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负责。 4、本财务顾问出具的有关本次收购事项的财务顾问意见已提交本财务顾问 公司内部核查机构审查,并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财务顾问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 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莞证券股 ...
星徽股份:星徽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2023-09-18 13:01
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02,249,488 股 2、发行价格:4.89 元/股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 由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谢晓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 量占公司总股本(发行后)的比例将超过 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谢晓华女士将在本次发行结束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本次发行 的股票,以满足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的要求。 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发生变更,谢晓华女士将相应调整上述承诺 事项以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的要求(如涉及)。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谢晓华女士就其所认 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由于星徽股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星徽股 份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限售期届满后,谢晓华女士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所获得的星徽股份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
星徽股份: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2023-09-18 12:54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3-141 1、蔡耿锡和谢晓华夫妇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前,蔡耿锡和谢晓华夫妇通过星野投资间接 持有公司80,127,735股,本次发行后,谢晓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02,249,488股,蔡耿锡和谢晓华夫 妇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82,377,223股;除上述情况外,其他人员均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发行前持股数量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持股明细表》(权 益登记日为2023年8月28日); 3、本次发行前持股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权益登记日 为2023年8月28日)所登记的公司总股本368,360,175股计算;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79号)同意,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谢晓华女士发行 ...
星徽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徽股份2022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3-09-18 12:5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接受广东 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徽股份""公司"或"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星徽股份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 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 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