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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4 11:28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4-019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自 2023 年 4 月 2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激励对象在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施自主行权 事项,自主行权股票期权共计 3,459,650 份。上述原因使公司总股本由 45,517.2604 万股增加至 45,863.2254 万股,故公司需履行注册资本变更相关程序,公司注册 资本由 45,517.2604 万元人民币元变更为人民币 45,863.2254 万元。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
景嘉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4 11:28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监事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监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 员 组 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 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1 ...
景嘉微: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4 11:28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要有1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1/3以上的全体董事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 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 为履行职务。 3、对须经董事会批准 ...
景嘉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四春)
2024-04-24 11:28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四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长沙景嘉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长沙景嘉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本人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现将 2023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 ...
景嘉微: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11:28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4-012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
景嘉微: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1:28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行权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 法》")及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 达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根据《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共 50 名原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条件,同意对 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00,728 份予以注销,并办理注销手续。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
景嘉微: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04-24 11:28
提名委员会委员:喻丽丽、赖湘军、杜四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杜四春先 生、张华女士、欧阳宇翔先生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发表 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一 致认为杜四春先生、张华女士、欧阳宇翔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 及工作经历,杜四春先生、张华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华女士为 会计专业人士。欧阳宇翔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能够胜任上市公司独立 ...
景嘉微: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4-04-24 11:28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继续推进本次发行相关工 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 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在 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关于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四届董 ...
景嘉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4 11:28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创立于 1997 年的北京中瑞诚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 年 12 月,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更名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经 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瑞诚逐步发展为大型、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凭借着在业 务收入、人才培养及储备、执业质量等多维度的优秀表现,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注 册会计师协会评选的全国百强事务所。中瑞诚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 密资质。 中瑞诚首席合伙人为何培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 楼 805#,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瑞诚合伙人 34 人,注册会计师 242 人,从业人 员总数 72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
景嘉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4-24 11:28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4-022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 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经认真讨论,同意 选举曾巧巧女士出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曾巧巧女士将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曾巧巧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 所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