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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300474) -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5-08-18 11:48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5-038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3、2024 年 6 月 14 日至 2024 年 6 月 23 日,公司通过内网公布了《关于长 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
景嘉微(300474) -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之法律意见书
2025-08-18 11:48
授予价格调整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长沙市湘江中路保利国际广场 B3 栋 17 楼邮编:410000 17/F, Building B3, Poly International Plaza, Middle Xiangjiang Road, Changsha 410000, China 电话/Tel: +86 731 8868 1999 传真/Fax: +86 731 8868 1999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2 | 景嘉微、公司 | 指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激 |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 |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 | 指 | 激励计划及其行为 | | 计划、本次股权激励 | |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
景嘉微(300474)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5-08-18 11:4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长沙 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41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计 63,986,96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59.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33,459,312.79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6,536,203.0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826,923,109.78 元 ...
景嘉微(300474) - 无锡诚恒微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5-08-18 11:48
无锡诚恒微电子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诚恒微 2025 年 5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5 月、 2024 年度的合并经营经常和合并现金流量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 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诚恒微,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诚恒微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 天职业字[2025]35713 号 目 录 审计报告 1 财务报表 4 财务报表附注 16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5]35713 号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
景嘉微(30047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8 11:4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裁、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 ...
景嘉微(300474) - 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
2025-08-18 11:4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三)违反《公司章程》、本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 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 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 ...
景嘉微(300474)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8 11:4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1/3以上的全体董事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委员会委员选举1名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审议通过产 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 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六条 委员中的独立董事因触及相关规定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 ...
景嘉微(30047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8 11:4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长沙景嘉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 开展,符合 ...
景嘉微(300474)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8 11:47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总裁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 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
景嘉微(30047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18 11:47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董事长 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 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