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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惠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10-23 11:4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委员为独立董事的不再具备《公 司章程》《 ...
濮阳惠成: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10-23 11:44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 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 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 信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 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层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 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
濮阳惠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10-23 11:44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证券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 事机构。公司监事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 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方可对外 报道、传送。公司依法报送或披露的信息,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 ...
濮阳惠成: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0-23 11:44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 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股东会,并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并公告: (一)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
濮阳惠成:公司章程
2024-10-23 11:44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10 月 1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 | --- | ---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7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8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20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4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9 | | 第一节 | 董事 | 2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3 | | 第三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7 | | 第六章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2 | | 第一节 | 监事 | 42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43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5 | | 第一节 | 财务会 ...
濮阳惠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3 11:44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通过 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濮阳惠成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湖南长炼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特种酚及下游高端特种新型 材料。 证券代码:300481 证券简称:濮阳惠成 公告编号:2024-066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
濮阳惠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10-23 11:4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全 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 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担保业务的 下列风险: (一)担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担保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 ...
濮阳惠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10-23 11:4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提名委员会 ...
濮阳惠成: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10-23 11:44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董 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细则。 (六)本公司现任监事; 1 (七)法律法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薪酬或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 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并取得证券交 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第一百七十八条条规定的不得担任 ...
濮阳惠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10-23 11:44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 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了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谋 求其他利益,将公司拥有的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而获得另一项资产的活动,具体 包括: (一)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二)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