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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力科技(30061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独立 董事不得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当发生对身份独立性构成影响的情形 时,独立董事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进行消除,无法符合独立性条件的,应当提出辞 职。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
美力科技(300611)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 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深交所进行网络投票的,应当向深交所提交股 东会网络投票申请,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包括网络投票时间、投票程序、审议事项 等内容。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提案人提出临时提案应当在股东 会召开十日前提出,并由董事会公告。公司应按原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 顺序,对临时提案连续编号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第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深交所进行网络投票的,在股东会召开二个交 易日(不含当日)以前,向深交所指定的深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数据。数据格式和报送方式遵守深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 第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为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的,股东会应当 在深交所交易 ...
美力科技(30061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 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 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及《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 业效益化。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三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八)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 (十)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一)其他投资事项 ...
美力科技(30061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或者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 投票制。 第五条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可以实行等额选举,即董事候选人的 人数等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也可以实行差额选举,即董事候选人的人数多于拟 选出的董事人数。 第六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即 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七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美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主要适用于董事的选举,即:在选举两名以上 的董事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 ...
美力科技(30061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 ...
美力科技(300611)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 œ | | --- | | 1 œ | | 第一章 | 总 | 则 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 | 份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 股东 7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2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5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20 | | 第一节 | | 董事 20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3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26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8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29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 ...
美力科技(300611)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 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美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 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 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实现动态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反映,以此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 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 举的目标。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 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 统筹协调市值管理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 ...
美力科技(30061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指公司设立的不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比照执行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定义: 1、公司: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全资子公司:公司独资设立或以收购方式形成的全资子公司; 3、控股子公司:(1)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者通过收 购方式形成的,且公司持有其50%以上(不含50%)股权(股份)的控股子公司;(2) 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份)低于50%, 但是依据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公司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能对被持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 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3)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 虽持有其股权(股份)低于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授权总经理负责子公司管理的领导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属职能部门,负责子公司信息归口 管理和协助公司行使股东的权利。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全资子公司各部门业务的归 口管理。 第三章 子公司管理 第六条 公司 ...
美力科技(3006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在相关信 息依法公开披露前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管理事宜。董事会办公室协 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 ...
美力科技(300611)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促使公司重视中小投资者的意愿和 诉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一)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应当单独计票。 本办法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第三章 计票程序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中小投资者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对股东会审议事 项进行投票。同一股东账户通过多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股东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审议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