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dong Dongyue Organosilicon Materials (3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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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硅材(300821) -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9-26 12:03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为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主任委员和委员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为使本 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规则第五条规定及时补足 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本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 1 - 第一条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东岳硅材(300821)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9-26 12:03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公司特设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东岳有 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 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原则上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 理事务且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审计委员 会成员总数的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 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
东岳硅材(30082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6 12:03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 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一)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 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以规范; (四) 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 规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
东岳硅材(30082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9-26 12:03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 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 ...
东岳硅材(3008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9-26 12:03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事项 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上述主体应当根据事项进程将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但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送达时间不 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填 写。 公司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 好第一款至第三款涉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汇总。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 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董 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审计委 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 以及发生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 ...
东岳硅材(30082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26 12:03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1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 最近 36 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 ...
东岳硅材(300821) -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2025-09-26 12:03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保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可靠,提升公司治理和经营 管理水平,规范公司财务行为,维护公司股东权益,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 例》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与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 第三条 财务报告,是指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 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信息的文件。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 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等报表。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 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第四条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 ...
东岳硅材(300821) - 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2025-09-26 12:03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是指, 公司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为目的,结合销 售和生产采购计划,进行境内期货交易所上市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实现抵销 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稳定采购成本的目的,保障公司业务稳步 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 司")。子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适用 本制度。子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未经同意,各子公司 不得擅自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 者所需要的原材料等; (二)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 期货持仓原则上应不超过相应期限预计的现货交易量; (三)期货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匹配,相应的期货套期保值 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公司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者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 间; (四)公司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设立 ...
东岳硅材(300821) - 董事离职管理办法
2025-09-26 12:0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 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东岳有机硅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办法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出现 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
东岳硅材(3008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6 12:03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