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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10-26 12:24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理人员的行为,确保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忠 实地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 理工作,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是总经理的助手,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 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 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
科翔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2023-10-26 12:2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持续督导机构")作为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翔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科翔股份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进行 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2 号)同意注册,公司 2022 年 8 月以简易程序向 3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424,219 股,发 行价格为 13.13 元/股。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5.47 元, ...
科翔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2023-10-26 12:2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强 化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 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公司按国家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是公司建立自 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重要环节。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 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 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 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 ...
科翔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0-26 12:2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二)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三)具有 ...
科翔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6 12:2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报董事会 批准。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 其他委 ...
科翔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0-26 12:2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 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披 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按照相 关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时,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 公平,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 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 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 ...
科翔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26 12:2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不存在可能防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 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 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 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 ...
科翔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10-26 12: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六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1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 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视同公司行为。如需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董 事会(或执行董事)、股东会(或股东)审议。 广东科翔电子科 ...
科翔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6 12:2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两名(须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在 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 ...
科翔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6 12:2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提名委员会委员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 指定其他委员代行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 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职责。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该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 的不得任职情形外,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