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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1 08:08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RSM 容诚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518Z051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org.grc.c)"进行查询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nof.gov.cn)"进行查询 "一 Sh 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本专项说明仅供特发服务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龙 附件: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518Z0518 号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 容诚专字[2024]518Z0518 号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 ...
特发服务: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1 08:08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 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 ...
特发服务: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1 08:06
RSM| 容 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些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htp://accmofgov.cn)" 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京24NGBJH61H 审计报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518Z0492 号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 审计报告 | 1-6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7 | | 3 | 合并利润表 | 8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9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0-11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13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4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5-16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17-123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外经贸大厦15层/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
特发服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1 08:06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7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5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603.77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44,346.2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
特发服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1 08:06
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特发服务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项目 | 金额 | |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43,256.63 |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12,817.65 | | --- | ---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6,667.33 | |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600.00 | | 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金额 | 22,000.00 | | 加:利息、理财收入净额 | 2,601.68 | | 未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 109.73 | | 截至2023年12 ...
特发服务: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1 08:06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 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1 制变得不恰当 ...
特发服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08:06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通讯、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德勇先生主持,应 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
特发服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08:06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相关规定,对特发服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 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5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603.7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4,346.2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汇入公司。另扣 ...
特发服务: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08:06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建军、曹阳、廖森 林、车晓昕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建军、曹阳、廖森林、车晓昕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特发服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4-21 08:06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拟对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7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5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603.77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44,346.2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