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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14:28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以及《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 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三章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
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4:28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结合《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董事本人出 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 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董事会的日常事 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 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 ...
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5 14:2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除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 职务。出现前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补选: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其他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 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 ...
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5 14:28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 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 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交易所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 行 ...
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5 14:28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1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由中伟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91520690314383681D。 第三条 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注册,首次向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6,970,000 股,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NGR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 2 号干道与 1 号干道交汇 处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
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25 14:28
第四条 公司董事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 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 保应执行本办法。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 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 ...
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4:28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特设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评估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伟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 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超过半数的委员须 为公司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由委 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 ...
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5 14:28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中伟新材料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伟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有关会议,查 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25 14:28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 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间的资金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应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 财产安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 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
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5 14:28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控制的主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的,公司可以向该 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 议。本条所称关联参股公司,是指公司参股且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法人。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