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Zhiyuan New Energy(300985)
icon
Search documents
致远新能(30098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1-30 08:30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 "《股份变动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公司股份。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等 ...
致远新能(3009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30 08:30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充分 发挥股东会的作用,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的 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春致远 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 ...
致远新能(300985) - 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2025-11-30 08:30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事项通报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确 保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长春致远新能源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二)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重大信息的知情人员; (五)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能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信息的人员。 1 第二章 重大事项通报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重大事项通报是 ...
致远新能(30098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30 08:30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和监督功能,做好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长春致远 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负责选聘(含续聘、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 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 ...
致远新能(30098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30 08:30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 监督。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 1 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公司应将防止内幕交 易管理纳入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中。 第六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董事会批 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 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以及能 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本制度所规定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 ...
致远新能(30098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30 08:30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 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
致远新能(300985)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11-30 08:30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 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应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设立公司证券部作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的部门,董事会秘书任公司 证券部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 ...
致远新能(30098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1-30 08:30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春致远 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 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的情形除外。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 ...
致远新能(300985) - 公司章程
2025-11-30 08:30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 | | 第二节 | 公告 | 49 | | --- | --- | ---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50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50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 51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53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5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长春致 远新能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注册登记 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20104092310144W。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 ...
致远新能(300985)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1-30 08:30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 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 合 性 网 络 平 台 , 是 上 市 公 司 法 定 信息 披 露 的 有 益 补 充 。 具 体 网 址 为 : 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信息发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遵守 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 ...